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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日期:2023-03-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学位类别

培养单位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一志愿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学术学位

文化与传播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

12

45

68

323

外国哲学

美学

文艺学

23

54

81

363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经济学院

金融学

15

48

72

346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院

产业经济学

8

48

72

346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54

81

363

首都国际交往中心研究院、中国服务贸易研究院

国际贸易学

16

48

72

346

国际文化贸易(经济学)

国际文化贸易(文学)

54

81

363

英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63

54

81

377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54

81

363

翻译学(英语)

欧洲学院

俄语语言文学

27

54

81

363

法语语言文学

德语语言文学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日语学院

日语语言文学

26

54

81

363

中国漫画文创研究院

日语语言文学

1

54

81

363

中东学院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9

54

81

363

亚洲学院

亚非语言文学

8

54

81

363

区域国别学院(研究院)

国别和区域研究

14

54

81

363

商学院

会计学

25

47

71

340

企业管理

旅游科学学院

旅游管理

70

47

71

340

饭店管理

会展管理

专业学位

经济学院

国际商务

65

48

72

346

汉语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45

51

77

350

高级翻译学院

英语笔译

69

54

81

363

英语口译

法语口译

西班牙语口译

54

81

366

欧洲学院

俄语口译

17

54

81

363

德语口译

日语学院

日语笔译

34

54

81

363

日语口译

亚洲学院

朝鲜语口译

12

54

81

363

中东学院

阿拉伯语笔译

10

54

81

363

阿拉伯语口译

商学院

会计(全日制)

60

51

102

216

会计(非全日制)

46

MTA/MBA教育中心

旅游管理

95

41

82

167

工商管理

41

82

167

备注: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学校不再单独通知。实际招生计划可能根据生源情况略有调整。

2.一志愿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不低于40分。学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计3人。

3.我校2023年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4.翻译硕士专业复试时需要测试第二外语,考生可在英语(英语笔译和英语口译除外)、日语(日语笔译和日语口译除外)、法语(法语口译除外)、德语(德语口译除外)、俄语(俄语口译除外)和西班牙语(西班牙语口译除外)中任选一门参加考试。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1日12:00前点击网页(https://www.wjx.top/vm/Ok2fY2u.aspx)进行填报。其他外语专业考生均按初试二外语语种进行外语测试,不需要填报。

5.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1日12: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发送至邮箱yjszs@bisu.edu.cn,邮件须以“初试加分材料+姓名”为标题命名。材料经研招办审核无误后方可加分。考生须确保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577333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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